结合贫困地区特点,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巫溪县实施合作医疗的做法与体会
济南奥格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6-02-26 11:39:27    文字:【】【】【

  任天元,卢美林(重庆市巫溪县卫生局,重庆巫溪)巫溪县地处大巴山深处,是贫困农业县。

  1998年,县政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若干意见》精神,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简称卫生W项目),从一个乡的一个村(社)试点开始,目前已发展到6个乡、29个村、15884人参加了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筹资数额,在不同的乡按人平5元、10元不等;办医形式以乡办乡管为主;报销补偿比例在30~ 40左右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初184名,去年发展到15 884人参加合作医疗,陆续通过合作医疗就诊,报销医药费10 109.22元看到实实在在的优越性,群众对此反映较好,邻近乡的村民也纷纷到已开展合作医疗的乡,积极要求参加贫困山区推行合作医疗,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干部、提供卫生服务的方式相比,确实可以集中资金用于提高需要获得卫生服务的特殊人群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卫生服务分配的公平性。但是也存在一定弊端,主要取决于救助水平及救助基金的使用方向如果救助过度或救助基金使用不当,将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由于接受补贴的人群可以或低价获得卫生服务,因而就有可能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如果对服务提供方也没有成本约束,就会导致该人群对卫生服务的过度利用;如果全部向特困人口提供基本卫生服务,还会因福利刚性而导致受益人群在观念和行为上都过度依赖政府;在救助基金使用方向上,如果只补偿门诊服务或门诊和住院服务均给予补贴,则不能解决或只能在低水平上解决特困人口大病风险的经济负担问题,但如果仅对住院服务进行补贴,则又会带来受益面窄以及门诊服务成本向住院服务转移等问题,因而对特困人口给予医疗救助的度救助基金的使用方向以及如何救助等问题将是救助基金能否得到有效利用的关键因此,原则上应让受益者也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以减少过度利用和过度依赖的问题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和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巫溪县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工作中努力克服困难,开展合作医疗获得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1乡(镇)卫生院主动积极是提来,形成正常的医疗秩序,合理的病人流向。“这是我县开展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共同认识识他们认识到合作医疗对发展乡(镇)卫生院的重要性、必要性之后,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把主要请到县卫生局争取项目在得到项目后,乡(镇)卫生院出人、出力,不怕影响业务收入,广泛深入村、社进行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

  在实施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都是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尽量满足群众就医吃药的需要,要让群众从参加合作医疗中受益,即使乡(镇)卫生院经济上亏一点,也要努力把合作医疗搞上去。自筹资金兴建业务用房,添置医疗设备,培训本地人才,积极聘用外地人才,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基本上达到和实现了乡(镇)3.3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建立特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基金在目前“划分收支,分级管理”财政管理体制下,应建立由各级政府共同筹集特困人口医疗救助资金的制度,并将该项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且各级政府的筹资额度在一定时期内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比例这一方面可以体现政府在解决特困人口卫生服务可及性问题方面的责任,保证筹资的稳定性及筹资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各级政府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以保证资金能够按时到位在资金管理方面应坚持专款专用,同时,应建立起由社会各界及受益者共同参与的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公布帐目,增加救助基金使用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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