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外科手术中的医疗纠纷浅析
济南奥格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6-05-25 11:13:28    文字:【】【】【

  中华医学美容杂志美容外科手术中的医疗纠纷浅析周兴亮马继任张冠军近年来,要求作美容手术者逐年增加,多数为中、青年人,也有老年人,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美容外科事业的发展。但美容手术引起的医疗纠纷也逐年增多,其中,因双方审美观点上的差异所产生的医疗纠纷占相当比重,因手术后并发症或手术失误所致者也不少。近年来,我院整形外科门诊就经常接诊一些在他院作美容手术失败的受术者。

  1年前,在某美容院行缝线重睑术,拆线后即发现右眼上睑缝线处一小伤口不愈合,间断有液体流出,直到来我科就诊时依然如故。用探针经此口探入探针可穿透全层上睑而从睑结膜穿出,证实为上睑全层洞穿。在我门诊行修复手术后治愈,但却留下明显的瘢痕。

  例二:宋某,女,28岁。半年前在某美容院作隆鼻术,术后1个月刀口红肿、流脓,多次治疗无效,最终导致刀口裂开,不得已而取出硅胶支架。来我科就诊时伤口已愈合,但右鼻孔变形,鼻小柱向右偏斜等。因与施术者间有医疗纠纷尚未解决,我科未贸然做整复手术。

  1年半前在某诊所行双侧下睑缘切口,睑袋整复末术后半个月双下睑外翻明显,该诊所又给其行同侧上睑皮瓣转移下睑外翻整复术。术后半年来我科就诊,双下睑仍轻度外翻,未行特殊处理,嘱其观察半年或1年后复查。

  最后复查时见双下睑功能和外形已基本恢复正常,但自述下睑不适,外形不满意,纠缠不休,以致在法院起诉。

  追根求源,医疗纠纷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管理上的漏洞:目前美容院和美容诊所混淆不清,按说前者应是生活美容,后者应是医学美容。当然,两者从事的业务内容存在某些交叉无可非议,像某些美容按摩,皮肤护理等非外科手术项目。然而,有的美容院(甚至美容美发公司)竟然也开展美容外科手末这就与国家规定大相径庭了。究其原因,无非是钻了国家政策的空子,美容院由工商部门审批,美容诊所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一旦批准,要做什么就无人管了,混淆甚至混乱就成为必然。病例一就是某美容院手术后酿成的严重后果。政府有关部门确应联合起来下大力气,从严格管理入手,进行清理整顿已经是当务之急。

  通讯作者:周兴亮250013,济南市中心医院整形外科医疗机构设置不完善:仅人员配备国家卫生部就规定,作为‘诊所“,至少要有一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医师和数名主治医师坐诊。纵观全局,一些规模大的医院均按国家颁发的有关医疗机构设置的规定办理,比较完善。可是不少以各种名目开办,分散在社会各角落的所谓美容诊所,不论是人员配备,还是设备条件,据了解均”因陋就简“,医疗质量很难保证。至于美容院之类就更不用提了。例二就是在条件简陋的所谓诊所强行手术而遭致的恶果。

  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目前,社会上从事美容外科工作人员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医务人员,他们有的本就是外科医生,有的是从眼科、皮肤科等其它科改行,也有的是护师经过培训后改行等等,基本上属于“正规军”一类。而一类是些没有受过正规的系统的医学教育者,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或称“培训班”)短期学习后便匆忙持刀上阵,此类肯定属于了一种“双眼皮‘手术,并号称’几分钟完成双眼皮手末若不满意可随时复原‘,很迎合女士们求快求好的心理,其实纯系欺骗丨这类人的特点是:往往租借某医院的几间诊室开办”美容科“,展开”游击战术“,等出了问题再去追究已经无影无踪了。奉劝人们且莫轻信。

  受经济利益驱使:美容外科手术,基本属“高消费”,收费偏高无可非议,根据各地消费水平,允许灵活制定标准。但有的诊所收费却高得离奇,甚至高于一些正规医院的收费标准。

  更有的人员受经济利益驱使,不管条件、技术如何,强行上马。

  认为美容手术乃是‘雕虫小技“,手术不大,容易学,收入高。这种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责任心置于脑后,应该受到谴责。

  审美观的差异:美容手术成功不等于满意。按手术步骤要求结果完美,但术后受术者却不以为然,旁观者的评价也置若罔闻,反复争论,以致形成严重纠纷。这种情况不少,其根源就在于审美观的差异。所以施术者在术前要与受术者充分交流,依据受术者的心理状态和自身条件,决定手术方式和手术所能达到的效果,充分阐述清楚,若受术者仍理解或表示犹豫,则嘱其回家仔细考虑,或与亲属商议后再定。通过这种反复磋商,不厌其烦地交流,多数“成功满意”式的纠纷可以避免。

  如本文例3那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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