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监督管理浅谈
济南奥格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6-06-12 09:08:49    文字:【】【】【

  目前,医院的经费主要有两个来源:-是财政拨款(企业医院企业有部分拨款);二是医疗服务创收。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财政拨款不能满足医院需求的情况下,创收将可能成为医院经费的主要来源。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壮大,为了本单位职工的福利的改善和提高,必然有一种增加医疗收人的欲望。由于医院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大化,很难想象医院能站在医疗保险的角度来控制医疗费用开支。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大处方,滥检查,动辄CT、MRI,轻病人院,巧立名目多收乱收费,滥用高档药品等行为,以此手段获取高收入的现象已很普遍。而医保患者一般缺乏医学知识,对医院提供的诊疗措施,不会提出异议,患者不可能成为医院的监督管理者。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下,有资格有能力担当此任的只能是社会保险部门,通过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监管体系,来约束和规范定点医院的医疗行为,保护医疗保险和广大参保职工的整体利益。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实施了8年,在强化医疗监管方面探索了路子,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下面谈谈深圳的做法c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了一支素质较离的专业管理队伍①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518026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设置医疗保险处,各区的市局派出机构社会保险分局设置医疗保险科(盐田区暂归罗湖区管理)。市局医保处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医改政策的调研和制定;(2)负责对上级医改各项政策的贯彻和落实;(3)负责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的定点和签约;(4)负责医保支付费用的审核;(5)负责市属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6)协调各分局的医改工作。分局医保科的职责主要是落实医保处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分管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对支付所辖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费用进行初审;对市医改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出意见。

  深圳市医疗保险管理人员37人,其中本科以上23人(占62),大专和中专各7人。均是医学、药学、卫生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专业职称副高2人,博士1人,硕士4人,中级13人,医(药)师20人。形成了一支专业素质较强的队伍。从1992年深圳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行至今,这支队伍都在进行着医改的实践和政策探索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办法,管理工作制度化健全的制度是做好管理工作的保证。深圳市医改从1992年8月正式运作开始,就建立了一系列的配套管理办法,并且逐步得到完善和健全。1996年7月1日实施个人医疗账户与社会共济相结合新的医改方案以来,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深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精神,在深人调查研究和总结前几年医改实践得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原由社保和卫生两局联合颁发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九个管理办法》修改成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七个管理办法》。2000年,在续签协议的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医改的决定(国发44号)和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6号),以及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深府168号)的有关规定,对原七个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修改,重新颁发了《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八个管理办法》。这八个管理办法是:(1)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管理办法;(2)定点医疗单位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3)大型设备检治疗项目管理办法;(4)市外转诊和现金报销管理办法;(5)基本医疗保险不偿付费用的范围;(6)医疗费用偿付结算办法;(7)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8)对定点医疗单位量化考评和奖励办法。这一整套管理办法,对医疗单位从选择定点,到监督管理、费用结算、考评奖励等,以及对参保人的医疗权益、待遇,包括门诊、住院、转诊、现金报销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形成了规范和制度,每个环节,每个具体操作都有章可循,按章处理。管理工作基本上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定点医院协议化,权、责、利明晰深圳市从1992年医改实施开始,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实行协议管理。医疗保险机构(甲方)与医疗机构(乙方)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责、利。每两年重新签约1次,每次对《协议书》都有修改、充实。2000年是续约年度,本次对《协议书》的修改变动较大。主要是以国务院医改《决定》(国发44号)、《关于城镇职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6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深府168号)等政策性文件为依据,根据国家劳社部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发14号)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文本(劳社部函3号)的内容,结合深圳几年来的医改实践,经过广泛的集思广益,反复研究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书内容分六章、40条,构架清晰,内容具体,双方权、责、利更加明确,条文更规范,更具操作性。本次协议书有所变动的有如下内容:增加了国务院办公厅批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内容,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配合医改,搞好各项改革工作。

  3.2落实医疗收费“清单制”。定点医院必须配合电脑打印清单系统,住院和门诊的收费,必须打印费用明细清单。并以此作为定点医院签约的条件之一。

  保证基本医疗设施。定点医院必须保证为参保人员提供不低于80的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标准的住院床位,超过基本床位费(深圳定为50元/床天)的病床应控制在本院总床数的20以内。

  严格控制住院病人自费比例。协议明文规定,住院参保病人的实际自付率必须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一个比例以内,并且作为一个量化考核的指标。具体的操作措施有:(1)规定可向病人收费的项目:住特需病房超标准的床位费;住院做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需自费的20;使用自费药品及属于不偿付范围项目的费用。除上述外的费用医院要按规定给予记账;(2)实行病人或其家属签字认可制。医院向参保病人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留文字为证。向病人收取现金的自费部分,医院要给病人打印费用清单;(3)规定医院预收医保病人住院押金不得超过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的20;(4>提篼床位费给付标准,由原来的27元提高到50元,提幅85.住院按单元付费。定出住院人次平均给付标准,此标准包括诊金、床位费、药品费、检化验费、麻醉费、手术费、手术材料费、检费、治疗费、监护费、输血费、输氧费、护理费及其它材料费等。

  以门诊量额定住院量。以参保人每100门(急)诊核定住院人次比例,在核定比例数额内的住院人次按实际发生数付费,超过核定比例的只按限定的人次付费。

  市外转诊增加了几项内容:(1)协定市外转诊资格医院有3家综合医院、5家专科医院;(2)是否需市外转诊由资格医院审定,市外转诊发生的费用,在一个平均住院费用标准以内的,按一个住院人次付;超过平均费用标准的,先按一个人次标准给付,超出部分由医院和社保机构5:5分担;(3)资格医院目前尚无能力诊治的病症由医院列出病种目录,经社保机构认可后,发生目录病种由社保机构审批转诊付费。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季度检查处方和住院病历。随机抽,发现违规按随机抽的比例,还原为100后扣款。

  医疗费用按月偿付,按总额的95付给,余5与执行医改政策和医疗服务质量挂钩,年度结算时按综合考核结果兑现。

  建立奖励制度。按量化考核的结果,每年评出若干医疗保险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年度召开1次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名单在报纸上公布,并由“奖励基金”发给奖金。

  改革初见成效及下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从1992年8月起全面运行,至今走过8年的历程。这项制度已经被社会认同。1998年深圳大学社会学系对深圳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作了全面的社会调查,结果是社会各界对医改各项政策及执行情况的满意率处在74. 6至84.8之间。其主要成效有:职工参保积极性较高,覆盖面不断扩大。至2000年一季度,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已达6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切实保障。(1)参保职工一个年度使用统筹基金封顶线为7万元对于超过封顶线以上部分,在未建立大病互助基金之前,采取暂时过渡办法,由社保局、单位、个人按4:4:2的比例分担。(2)建立了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信息管理网络,既方便职工就医,也便于费用结算。目前全市有定点医院69家、定点医务所(室)126家、定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9家。除了少数边远和服务范围小的医务所采用手工记台账的方式外,其余的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DDN或电话拨号实时联网。参保人持卡(磁卡)可以到全市204家定点医疗机构任何一家就医记账。(3)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医疗需求。以1999年为例,参保职工平均人年门(急)诊7. 2次,比1999年全国平均1.7次高出5.5次;住院率40.6*,与1999年全国平均住院率(42c)基本持平,住院次均费用3781元,比全国同级医院住院次均3532兀略高。

  医疗费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遏制。1983年到1991年,深圳市公费医疗的费用每年增长幅度为24. 5,人均医疗费由1983年的122元增加到1991年的876元。1993年是实施医改的年,参保职工人均年医疗费467元,1994年人均586元,1995年人均793元(以上3年尚未设个人医疗账户)。1996年7月实行统账结合的医改方案,1996年7月至1997年人均医疗费降为560元,1998年为655元,1999年为722元。实行医改后,医疗费总体控制在合理的增幅内。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实现双节余。深圳市实施医改8年来,基金每年均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建立个人医疗账户4年来,参保人节余和积累意识增强,至1999年底,参保职工中98的个人账户有节余;统筹基金多年来一直保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实现了良性循环。

  下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根据劳社部和省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确定乙类目录药品的报销比例。

  采用准人法,建立《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建立大病互助基金,解决超封顶线以上的费用报销问题。

  分期分批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纳人医疗保险管理,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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