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思考
济南奥格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6-07-15 14:05:00    文字:【】【】【

  (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唐山063000;:1:唐山市卫生学校)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R197.322医疗纠纷与事故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一向是医疗工作的敏感点。近年来,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本文着重从现行法律法规在处理医疗纠纷、事故中的意义、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对策进行探讨。

  1医疗纠纷与事故处理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意义在医疗事故与纠纷处理工作中,具权威性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以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由各省市制定的相应实施细则。上述法律法规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法制化进程、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医患双方权益、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与事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是中国人权水平提高的具体体现依据宪法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享受其他广泛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当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损害了公民的健康权或生命权,就与其职责直接相违背,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医务人员也不例外。新《刑法》增加了医疗事故犯罪的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②促进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由于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加之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确有一部分医务人员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责,以医谋私,视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如儿戏。由于医护人员严重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与纠纷,在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投诉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鉴于此,1997年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刑法》第335条,对医疗事故犯罪有明确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而使医疗事故罪被列入刑事犯罪和刑罚的范畴。③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界定医疗行为,对促进医院管理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④是解决医疗纠纷与事故的根本依据。处理医疗纠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法律法规特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化解医疗纠纷,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必需的主要依据。

  另外,这些法律法规还对提高医患双方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以及公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2处理医疗纠纷实践中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2.1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目前尚没有处理医疗纠纷与事故的立法,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省市制订的相关实施细则,由于较长时间以来未能进一步各部门在对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和补偿政策的把握上宽严不一,例如同样是二级医疗事故,其“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却相差甚远,北京为5000-8000元,河北省为1500-2500元②非医疗事故但确有医疗过错而引起的纠纷,在实际处理中无法可依,无规可循。③现行法规未能体现侵权责任的完整含义,与其它法律规定不尽一致,从法律效力上来讲,《民法通则》高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解决医疗事故的高法律,是处理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的基本法律。事实上,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中,主要依据行政法规,而法院在判决医疗纠纷时,是按有关的法律条款判决,从而造成同是一起纠纷,行政裁决与司法判决的结果出入很大2.2医疗事故的实际发生情况处于失控状态在目前医疗纠纷的处理上,真正走司法程序的是极少数,而医疗事故的客观存在远远高出官方统计数字,原因其一是按现行法律法规,即使定性为医疗事故,其经济补偿在我国通常不超万元,患方对这种低位补偿难以接受。二是医疗机构担心定为医疗事故,会给医院声誉带来影响,故常以高出规定数额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经济补偿方式与患方协商解决纠纷2.3重视医疗事故,忽视非医疗事故的处罚从理论上讲,医疗事故是伤害侵权,医疗单位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不是医疗事故,但有诊疗护理错误,造成患者伤害,也是伤害侵权这是基于两种法律事实、两种法律关系而定的。两者同样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疗事故鉴定缺乏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医疗事故的认定,是处理医疗纠纷,追究医务人员刑事责任的依据。按照由有临床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的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以上医务人员和卫生行政管理干部若干人组成可以看出,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人员构成主要限于医务人员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而这些鉴定人员往往与发生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及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地市级鉴定,不易保密,人为因素干扰较多,甚至有长官意识等。实际上,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处于一个无归属、无监督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对其行为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位置。

  3对策与建议3.1真正实现医疗纠纷与事故处理法制化尽快修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制定《医疗纠纷法》,明确医疗差错的界定及责任范围,以及医疗事故、过错的经济补偿标准建立卫生法庭或设立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明确医疗事故与民事、刑事责任的界限,在处理上不搞重复处罚。并实行公开审理,增加其透明度和公众监督力度,使医疗纠纷与事故的处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2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首先,要确定医疗事故鉴修善4,已不能当哝栳要现在①各趾定委毙的。-滕鉴定委员会应由能够胜任技术鉴定的专家并吸收具有监督能力的地方人大代表参加,为减少和避免行政干预,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加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其次,要增加鉴定过程的透明度,当事人有权旁听或委托代理人、医学专家旁听鉴定会另外,还应建立鉴定差错追究制度,鉴定委员会对其鉴定结论要承担法律责任。

  3.3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建立起相互信任、理解、支持的新型医患关系同时,要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医患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依法行医、守法就医、违法必究、执行必严的良好医疗秩序。

  住院患者NOELL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设计刘峥李波(河北省唐山市妇幼医院唐山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R197.324当前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如何提高经营效率和医疗效益,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问题。医院也不例外,尤其是医院住院处,面对的是患者信息的管理和住院费用信息的管理。一所大型医院,原来只能靠通过增加人员,突击加班来结算在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及时、完整、准确地结算出患者发生在某一曰的费用,汇总出各科室及各项目的收入,困难的确很大加上要准确进行记帐、结帐、收费避免少收、多收,堵塞漏洞,保证住院结算工作周而复始连贯进行,提供各种管理信息,满足患者的查询服务,加快资金周转,大限度减少欠费、少收、漏收现象,目前仅靠人工核算、单机工作已不能满足现代管理的需要。因此,对医院住院患者信息管理的运作环节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已成为现代医院科学管理的当务之急。其系统设计在确保实用、正确、安全的情况下,处理速度尽可能快捷,操作尽可能方便、灵活。

  1系统数据控制机制系统的处理步骤、形式及顺序尽量要同手工方式下的相对应,容易使操作人员接受。对数据的处理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即后序工作必须在先导工作开始或完成之后方可进行,以避免导致数据紊乱和不可恢复的错误。

  2系统算法要充分利用现行的借贷记帐法中借贷相等的关系,以及来源类科目的余额总和始终应等于占用类科目的余额总和的关系。

  3系统程序的总体设计利用结构程序设计的方法,使各功能模块尽可能相互独立,因住院患者信息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具有相对独立运行的特点,这样就可利用其特点分别编写程序,在需要某一功能模块时调用即可,以便于程序正确性的验证和测试4系统完全性为了防止非法用户侵入系统,在各工作站向服务器请求注册时,设置登录口令,只有口令正确,用户方可入网使用,否则予以拒绝。另外为了防止各工作站越权使用,在用户使用各工作站前设置口令,以确保系统的工作安全。

  对于住院患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安全十分重要,因此,采用磁盘镜像或磁盘双工,确保数据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可在对数据库文件追加记录和修改记录时,硬盘就自动把数据予以备份。

  5共享数据库文件的完整性为了避免多个工作站同时对一共享数据库文件进行写操作产生并发冲突问题,从而导致只有一个工作站写操作有效,其它的则无效、出现数据丢失现象,破坏数据库的完整性为此,在应用程序中采用在共享盘区上建立专门的共享数据库写程序措施,以检测相对应的数据文件是否可以进行写操作。

  6处理方式由于该系统有灵活的处理方式和多用户系统资源,在时间和作业上也可进行交叉处理,只要患者一旦登记,记帐、查询、出院、打印等其它工作就可以处理,有利于充分发挥机器效率,也可缓和处理时间紧迫的矛盾。

  7提高处理速度的措施采用压缩数据技术和改进算法两项措施提高处理速度。

  8可靠性设计关键数据的输入采用反复确认的办如住院号的输入,采用输入无误后认可。患者的记帐采用在转储正式数据库前,先显示查看,无误后再进行,如有错,则采用冲销法给予更正,以提录入数据的正确丨性对一部分已经定价不变的数据,如床位费、取暖费、护工费及长期医嘱等,采用随日期自动递加,以提高数据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尽可能地减少人工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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